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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中微机保护装置运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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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中微机保护装置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往往因微机保护装置使用不当的人为因素造成电力系统的不安全,给人们正常的生产和活带不不便或是损失,因此对其微机保护装置运行做了相应的一些规定。
 
      1、现场电力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微机保护装置进行采样检查和时钟校对。在不能保证时钟准确时,应时时校对时钟。
 
      2、微机保护动作后应做好信息记录和复归信号,并将动作的情况和测距结果等向负责人员做调度卷汇报,
 
      3、微机保护装置运行中出现异常或保护动作信号,现场电力人员应及时检查该保护柜信号指示情况,查看液晶屏的显示内容及打印机报告,并立即向负责人员调度汇报,负责人员应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理。
 
      4、微机保护装置插件出现异常时,负责人员应用备用插件更换插件,在更换备用插件后应对整套保护装置进行必要的检验。严禁现场修理保护插件后再投入运行,异常插件必须送维修中心或制造厂家检验。
 
      5、当在微机保护装置使用的交流电压、交流电流、开关量输入及输出回路或者在装置内部作业以及继电保护人员现场更改定值等情况下,应停用整套微机保护装置。

     6、现场电力人员应保证打印报告的连续性,严禁乱撕、乱放打印纸,妥善保管打印报告,并及时移交负责人员,无打印操作时,应将打印机防尘盖盖好,并推入盖内,现场电力人员应定期检查打印纸是否充足,字迹清晰。
 
     7、带高频保护的微机线路保护如需停用直流电源,应在两侧高频保护装置停用后才允许停直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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